農地

農地農舍贈與問題

父親要將名下的農地贈與給兩個兒子其中A地約0.21公頃

在上並建有一棟農舍分二戶並有二個門牌號原本父親是打算以後兩個兒子一人一戶另B地約0.3公頃的農地問題:1、若要辦理農地農用省去免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

是否僅能採唯 一的辦法由兩個兒子一人接受贈與A地與二戶農舍

另一人 接受B地贈與呢?2、能不能採A地由父親贈與兩個兒子共有

且農舍一人一棟在農 地農用下免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呢?3、若要兩個兒子每人都可以分到農地及農舍情況下

最好的分 法是什麼?(此情況必須是在免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中)4、請問若自已去辦理要跑那些程序。

謝謝各位不吝答覆。


1.農地贈與要享免稅

就要申請的出農業使用證明如果申請不出來

那就不能免稅看你的問題

農地上面有農舍

部分還是違建

那申請農用證明可能會有問題2.增值稅怎麼算?如果能申請出農用就免稅.如果申請不出

你可以拿去稅捐處申報增值稅的地方

請他們幫你算.或是將面積

公告現值

前次移轉時間及前次移轉地價

告訴我

我幫你算3.申請農用證明要土地謄本

地籍圖

身分證明文件

還有費用1筆地500元

再加一筆加200元報增值稅要土地謄本

農用證明

身分證明文件

贈與契約書報贈與稅和增值稅同

只要加上地籍圖登記要登記申請書

贈與契約書

所有權狀

身分證明文件

印鑑證明4.過戶以後就OK了

沒什麼要注意的農舍也要過戶的話1.可以一起過戶.如果房屋現值超過111萬

房屋就分2次報2.房屋沒有增值稅

但是要報契稅3.報契稅要房屋現值證明

契約書

身分證明文件

有權狀就附上影本

沒有就要印鑑證明報完契稅

就連同土地一起去報贈與

然後去登記過戶ㄧ、【繼承人】:民法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

除配偶外

依左列順序為之: 1、 直系血親卑親屬2、父母3、兄弟姐妹4、祖父母。

二、【不計入】:遺產贈與稅法第二十條第五款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地上農作物

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訂之繼承人者

不計入其土地及 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

】三、【要續耕】:但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五年內

須繼續耕作且不能移轉

否則追繳原該繳之贈與稅款。

四、【免贈與】:因為父子是民法1138條所訂之繼承人之ㄧ

因此將土地贈與兒子

可以免徵贈與稅

但兒子五年之內要繼續耕作

也不能再移轉

否則追繳原該繳之贈與稅款。

自己辦理:(一)、向國稅局索取免徵贈與稅申報書

填好後附上贈與雙方戶籍資料

贈與契約書影本要貼千分ㄓㄧ印花稅(地政事務所有)

國稅局審查後會發給贈與稅免稅證明。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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