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
100坪的農地能蓋什麼?
請問一百坪農地能蓋什麼!
還有什麼做用?請問一百坪農地能蓋什麼!
還有什麼做用?100坪的農地能蓋什麼?
農地既農業用地
自從民國89年1月間《農業發展條例》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後
從此農地(嚴格來說是耕地)不在侷限僅能移轉予自耕農了
而是一般人也可以取得農地興建農舍了
所以有些人開始把他們的家及夢想放在農地政策的改變上了。
但若照民國89年1月26日總統公布後之《農業發展條例》新修訂條文規定
農地必須2500平方公尺以上(756坪以上)、而且新所有權人必須在移轉後持有兩年以上、無農舍等等限制下才可以興建農舍
因此才有人把腦筋動在「《農業發展條例》修法公布生效前
也就是民國89年1月28日前之農地配合興建農舍」上頭。
修法前取得農地配合興建農舍之要件:一、農地所有權為單獨所有。
二、原地主取得產權日須在民國89年1月28日以前。
三、該等配合興建農地
須未曾供作其他農舍為法定空地之比例。
四、原地主現時名下必須無農舍。
五、必須以現地主名義起造農舍。
六、現地主名下配建農地以外之其他農地須於申請無農舍證明前移轉出名下。
而農業相關設施管理(1)農業用地上申請以竹木稻草、塑膠材料、鐵絲網等材料搭建無固定基礎之臨時性與農業生產有關之設施
免申請建築執照
且除直轄市、縣(市)政府另有規定外
免申請容許使用。
(2)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
包括農作產銷設施、林業設施、畜牧設施、水產養殖運銷設施、休閒農業設施等依「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之規定等申請容許使用
並依法申請建築執照。
a.四十五平方公尺以下農業設施
且屬一層樓者免申請建築執照。
行政院部會土地法律作家 東森房屋公司(桃園) 法律顧問 陳勝樺地政士
參考資料
陳勝樺地政士農業用地分類管理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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