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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

關於農地過戶.贈與!

抱歉我的問題有問過了!不過敝人問的問題不是很請楚!因此在此重新提問!還請各位先知前輩不吝指教解答!內容:我祖母有幾塊農地

在過世後將其所有農地分成4等份!祖父.父親.母親.姑姑!各持有1/4等份!每一等份為1545.75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公告地價為1700元

現想將祖父的1/4持份過戶贈與給我

母親的1/4持份過戶給弟弟

請問我們該如何辦理?該準備的文件?流程手續?另外我該如何節省稅率?可否分年度(1/1~12/31)逐年贈與節省税費?以上問題還請各位先知前輩不吝指教詳解!感謝!!
1.遺贈稅法20條: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

贈與民法1138條所訂繼承人者

不計入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

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五年內

未將該土地繼續做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稽徵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

或雖在有關稽徵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

應追繳應納稅賦.但如因該受贈人死亡

該受贈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

不在此限.2.土地稅法39-2:該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

移轉自然人時

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換言之

根據以上法令規定

您的祖父贈與農地1/4給您;您的祖母贈與1/4農地給您弟弟

若此筆農地為法令所規定的農地即可享有免贈與稅和免土增稅等稅務規劃優勢

但必須注意的是

因農地免稅

會被國稅局列管5年

(也即5年內要繼續農用

並且不能移轉)所以

若是合法移轉農地

是不需要繳到贈與稅和土增稅的若有需要辦理過戶

亦可與我聯絡! 參考資料 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經驗
如果申請的出農地農用證明

就可以完全不用交稅

只是會被列管

五年內不得移轉

這是贈與稅的管制

然後

因為有農地農用證明

你在土地增值稅方面也可以申請不課徵.但還是要交印花稅和一些規費

這方面是怎樣也避不了的

所以不用去想了.先講一下

五年內移轉會被補稅(贈與稅);而土地增值稅的不課徵方面是先不課

但你以後要移轉時若已不合農用

那會把你祖父和母親時代的增值轉在你身上

其實我也不想多講

我只想 講說

你祖父和母親的取得是因為奶奶往生

若你奶奶往生是89年以後

或89年前一二年也沒關係

那....其實對你和你弟影響也不大...總之

你先去公所申請農地農用證明

至於怎麼申請

需要什麼

我認為

不用上來問了

自己打電話問公所就可以了

很簡單的啦

自己辦就好

但申請不出來

那再來說別的

這才是王道...(嗯)那至於你家的地有沒有合農地農用證明你也不用想了

就去申請

有過就過

沒過就不是

就是這樣而已

有些事不難

你想愈多愈困擾

我只跟你說你必備有二個

1是土地謄本2.是農地農用證明

這個都ok後

再去做申報和登記的動作

而這個部分

再去問辦的單位就好了.我在跟你說實務上的作業

不要怪我不講清楚

上面打的已經太多

這種事是去做比問東問西還重要

你先去申請農地農用證明就是了.-----------------------------------------------------------------------------------其實你要關心的是

能不能開出農地農用證明

而不是能不能省稅(笑)

而這個我認為你也不用煩

就去公所申 請

能過就會過

根本不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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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91009417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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