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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

農地分割-老農是否變新農

家人有一塊農地都計外

民國47年2547平方公尺

約750坪

繼承取得

持分4分之一187.5坪

另2人一位叔叔持分二分之一375坪

一位是堂哥持分4分之一187.5坪

3位都要老農身份

土地兩面鄰路24.75公尺*100公尺

3位都是老農身份(89.1.28以前取得的)

一直以來都是親戚在使用

打算分割產權獨立拿回來

過些年在來建農舍

去地政事務問過了可以分割?1.去地政事務問過了可以分割

分割回來以後我媽媽的身份算是老農還是新農.問過2個代書了.和一個老師.答案是會有能可會變新農

變新農以後就不能建農舍了.要我們先建後割.另一位代書說割完還是老農身份(權狀都已經換新的.若還是老農身份

以後要建農舍時

如何證明是老農身份).2.有人說只要分割回來比例跟原持分不一樣

(有些分割時會考慮土地的地價如轉角

產生地價高分割回來的地少)

就變為新農

只要分割回來比例跟原持分一樣

還是老農

以後如何證明是老農身份3.如現在不分割

另2位年紀已高90和80歲若有不測

其繼承人以後變為新農身份

以後我媽媽還可以要求分割嗎(同一塊地有老農和新農)

我媽身份會變嗎?

若對方以後辦繼承分割我媽的身份會變?4.其中一位代書要我們不要割

簽共有分管協議書.若簽了以後要建或做其它用途(建農舍或申請農地農用證明)

還需要共有人用印嗎?或是有其它更好的建議是否有辦法3位分割後

還是老農身份.煩請各位專家幫忙
農地分割事

本身贊同問題1.代書所提之說法

即為先建後割

割完後還是屬於老農身分。

因該農業用地之三位全部共有人

皆於民國47年因繼承而取得該土地之產權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中分割農地之規定

不因土地經分割而繕發新權狀後

就此而尚失老農之身分。

簡言之

農地現今一經分割後

與該農地之農民身分無涉。

大 信 地政士(代書)事務所 – 楊 明 翰 負責人 - (全國第十二名)繼 基 會 - 全國公益團體 (免費諮詢) –不動產權利及法律間連結房屋仲介 經紀業 -不動產特約經紀人 - (早安房屋- 嘉義 耐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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