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
繼承農地興建農舍問題
97年12月父親留下一筆土地
分產時切分成7塊
分別為:(實際地段暫不列出)190 地號 地目 :田 4100平方公尺 兄弟姐妹 四人共同持分(農地扣除且列管)190-1地號 地目 :田 140平方公尺 弟所有190-2地號 地目 :田 670平方公尺 弟所有190-3地號 地目 :田 140平方公尺 姐所有 (農地扣除且列管)190-4地號 地目 :田 80平方公尺 弟所有190-5地號 地目 :田 120平方公尺 姐所有190-6地號 地目 :田 130平方公尺 姐所有以上有兩塊地在繳交遺產稅時有申請(農地扣除且列管)190-1 190-2 190-4 190-5 190-6 都有違章建築(鐵皮屋)請問:1. 是否可以僅以190地號申請農舍? 2. 如果不行
除了列管土地外
是否可以利用出售或贈與方式
讓190跟190-3 以外的地號變成非共同持有人
這樣是否就可以興建農舍?3. 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行
請問是否有其他解決方法?如果需要補充
請告知仍須哪些資訊
謝謝我們孩子想蓋一棟農舍讓母親回來老家住
目前住在兄長那邊很不方便PS: 因為我這問題問過不少認識朋友
所以用匿名方式發問
這一點很抱歉
先提醒坂大~ 依版大所述
應該只有190地號4100平方公尺那筆農地可興建農舍
剩餘土地因基地面積未達興建農舍最少面積( 2500平方公尺 )
故暫不討論1. 是否可以僅以190地號申請農舍?A:就版大所述目前也只能以190地號來興建農舍2. 如果不行
除了列管土地外
是否可以利用出售或贈與方式
讓190跟190-3以外的地號變成非共同持有人
這樣是否就可以興建農舍?A:是的 ~ 版大所述的方式是可行的( 小弟也是傾向做如此的處理)
但小弟提醒 坂大~農地二等親買賣視同贈與
農地農用雖可免贈與稅與增值稅
但須列管5年喔3. 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行
請問是否有其他解決方法?a:就如版大所述方法即可~由版大題意看到的是妹妹應該只有190地號有持份吧
那就把兄、弟、姐、的持份都過戶給妹妹
待妹妹持有滿2年後就可起造農舍了
而且由妹妹名義起造並不會影響到兄、弟、姐等人名下現有的農地
參考資料
殞落星辰 ~ 遙掛殘光
190 地號田地目4100平方公尺兄弟姐妹四人共同持分
如共有人均無其他農舍
可由全體共有人共同申請興建農舍
或過半持分及人數過半
依多數決法定程序決議後為之。
以你所列看來只有190地號土地是共有的呀!
怎麼還有問2的矛盾呢?買賣或交換贈與當然可成單獨所有或共同持有呀!
現有鐵皮屋弄寬敞舒適方便老人家住就可解決長輩老家住的問題
而且那麼多屋可選要不要考慮一下。
農地扣除列管
應該現值很高的土地吼
生活機能應該很讚的。
問題
實有尚多不明確之處有待釐清。
又因興建農舍事
涉及建築法規及地籍產權之規劃
應由專業人士一次、二次或三次為嚴謹之規劃後
使得確切之回應。
以你們的情況面積未達2500平方公尺沒法蓋農舍以上參考
回 大里富源代書 專家 的話:我有請人來看過
他說因190共同持有
分割出來的都是繼承所得
所以申請時
他們會連所有分割出來的一起算進去
在190地號上都有名字在
所以還是不合法。
(因為有地上物)例如:190有弟的名字、190-4也有弟的名字
190-4有鐵皮屋
所以不能申請。
回 ㄚ彬 大大的話:190地號夠大啊
我們想蓋在這地號上面。
共同持有問題我們討論過
會由妹的名義起造
兄弟姊妹會全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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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301020493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