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過戶的稅金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我爸爸是長子
我是長孫女爺爺有一塊約200坪的農地要過戶給我請問要付的所有稅金共是多少..一定要請代書辦嗎?現在那塊地上有雞舍
請問是否一定要拆除才能辦理農地過戶謝謝
1、 200坪
那麼若排除耕地之可能(耕地可分割最小面積○‧二五公頃)
則生前過戶免贈與稅
土地增值稅
稅金為 0 但是過戶後要農用五年
需經抽查
如有違背者
依法補稅
且五年列管
不得移轉
除非身故及土地使用被變更或法拍。
2.雞舍部份
若是核准使用者當然不需拆除(要有合法文件);反之
並非屬於養殖、畜牧、保育等
即非農業用途(就是沒核准的)
拆吧
五年內也不能再有類似情形。
除非你用法拍。
或舉例地目是「養」
則是屬於農地的非耕地
當移轉過戶時
想要免課土地增值稅
就要恢復原狀做農業使用
但如果願意繳土地增值稅
就不必拆除地上物。
3.除代書外(一些手續還是花錢請人去辦恰當)
還有透過法院拍賣取得農地持分:由於農地過戶
如透過法院拍賣即可不須申請農地農用證明
換言之
農地上如有違建亦可過戶。
時間較長
且地政機關可能無此個案
要審慎評估。
4.若先建農舍
依農發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取得農業用地之農民
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
經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核定
於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
得申請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
前項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其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滿五年始得移轉。
但因繼承或法院拍賣而移轉者
不在此限。
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二五公頃。
當然還要符合興建的條件(各地的容積率算法並不見得統一:主管機關
在中央為內政部
在直轄市或直轄市政府
在縣(市)(局)為縣(市)(局)政府。
)5.建議 :生前過戶佳(配合土地政策變更更好)。
稅金: 免 (田賦目前停徵) 。
要省錢
拆雞舍跟土增稅比一比(假設是非耕地喔);除非雞舍有證明合法
免拆金牌。
要建農舍
可以先過戶再建
不然先建後過戶要五年。
參考資料 農發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