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帳戶以及證件被盜用,被銀行告詐欺
事情經過是這樣.在去年6月時
手頭緊
有上網在奇摩知識家認識了一位小姐
小姐聲稱可以快速撥款申請小額的信貸.後來跟那位小姐碰面後
因為時間太過緊迫
所以她介紹了另外一位謝姓先生幫我以分期貸款的方式購買機車
再把機車轉手過戶賣掉
先拿一筆錢.後來因為轉手賣掉機車後的錢已經夠我使用
我就跟那位負責貸款的小姐說很感謝她的幫忙
但是目前資金已經足夠
並不用再額外申請信貸
小姐就開始威脅說這樣要多收3萬的手續費用
但是真的覺得不合理
所以就沒有再理會她的來電.(補充一下:這時候我已經有提供雙證件影本
以及郵局存摺
金融卡
印章
另外也有簽名
以及2個電信的SIM卡號碼)今天是接到家人來電
台北市偵查隊有發信要我到警局說明
到了之後才知道有人拿我的證件還有存摺作假資料申請信用卡(目前知道有中國信託
渣打
華南)
而這些銀行目前對我提告詐欺
員警也有拿出申請書給我看(影本)
上面除了申請人簽名是我的筆跡之外
其餘填寫資料都是由另一個人代寫
住家地址
工作資料都不是真的.作筆錄時我已經有跟員警告知之前的事情經過
員警也有提出一些身分證照片要求我指認看看有沒有哪個人我有看過
當下是有指認出負責機車貸款謝先生的照片
負責貸款的小姐則是沒有指證出來.當場我也跟員警答應願意配合所有調查
甚至員警有提出能不能由我來找出背後的犯罪集團
我也一口答應
只是目前也不知道該從哪裡開始下手..目前有提供了接洽我申請貸款以及機車貸款的人她們的聯絡電話
讓我比較驚訝的是
警方要我指認負責辦理貸款的小姐是不是曾使用過某個部落格時
是直接拿出影本讓我指證的.目前想請教的是:1.目前有眾多銀行已經收到我的資料
也有些已經發卡
那這些銀行指控我詐欺的部分我該如何提出相關證明並非我所使用??另外銀行端懷疑我是共犯
我能不能請銀行調閱每筆信用卡簽帳時的簽名
然後另外提出不在場證明??2.目前只確定有詐欺
另外我想應該也會包含涉及偽造文書
我承認之前是她們經過我的同意下以這方式申請機車分期以及個人信貸
但是並無同意她們可以經由這方式申請信用卡
若確實證明並不是我主使
那我會不會被檢方提告偽造文書??3.因為對方與我接觸時的時候都是約在公開場合
我沒有錄音
電腦上唯一的紀錄是我之前在雅虎知識家PO文所提問貸款的問題
還有貸款小姐的回答
及時通部分因換新電腦所以沒有保留之前對話紀錄
但對話內容大多都是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