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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

『租公寓』用電篇:

我上個月搬到這小套房~但是他們是月初抄電表 結算租屋費=我該繳的$但是我看到我看到我帳單光[電費$]就$7500了 = =a我剛問過整棟大樓的管理員杯杯~他說明了...:每月是抄表後再乘6%....那不是房東大賺了嘛..!!我想問的是:我房間僅3個插頭:一個是延長線供冰箱 電鍋 我(桌上)電腦2插頭...1個是電視要用的;另一個是冷氣;我想問的是:在公寓裡用延長線分攤電力--- 會比較省嗎?? 要補充的哪些請發問說喔!!
首先我告訴你電表幾度用多少量都不是用調的...這是全球統一的一項度量衡...1小時使用1000w就是1度電...就算是私表買回來表都是經過中央標檢局檢驗後鉛封..要改變計算量除非剪掉封印調整...至於房東如何收眾多房客電費一直以來都有爭議...原因就是..台電收取電費為累進計費....電力公司對你們所有房房客住的這間房屋採累進計費收費...而房東用各房度數跟房客收費並無法使用累進...比方說...台電收費為0~110每度xx元..110~330每度xx元...330~500每度xx元..500~700每度xx元如果說總度數900度..3房客分...每人都以累進計費收費...那3個都用300度的單價收而房東是以900度單價付房東就吃虧..所以說房東通常收的單價都比台電較高一些為合理....不過照你所說..1個月光電費收了7500...那房東到底一度收你們多少錢啊...你說電費除6%也很怪...用平均分擔那又為何裝電表計算???既然每房都裝表那不就是應該每房電度*當初訂定單價=電費計收嗎??
月初抄電表 結算租屋費=我該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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