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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運轉

如何定義正常零事故試運轉??

交通部召開高鐵履勘委員會總結會議

「有條件」通過高鐵通車

前提是台灣高鐵必須完成卅一項缺失改善

並再進行一個月試運轉

全程必須零事故才能通車營運

若台灣高鐵完全達到要求

最快在十二月廿四日可取得營運許可。

勘委員也要求

台灣高鐵必須在通車前

連續兩周演練密集發車

即九十分鐘雙向發車

且單向發車間距不得長於十分鐘

模擬混合停站方式

以及確認四分鐘發車班距、單軌雙向營運、與超車、避車等功能。


歷經6個多小時的討論

28日在高鐵履勘總結會議上

16位履勘委員終於達成共識

允許高鐵「有條件」通過履勘!

不過

交通部表示

高鐵公司必須從上次事故發生日起

再經過1個月的「零事故」試運轉

所以最快12月24日後

高鐵才可能通車。

交通部於28日召開履勘總結會議

經過冗長的6小時綜合討論後

高鐵履勘小組終於達成結論

決定讓高鐵有條件通車

不過

前提是必須完成履勘委員出的考題

經交通部審核完成後

才可發給營運許可。

交通部常務次長何煖軒表示

高鐵公司應於通車前

每天進行至少1次的10分鐘內班距密集發車

每次90分鐘

連續進行2週

並採混合停站方式進行

近日將要求高鐵公司提出測試計劃班表。

另高鐵應從上次事故發生日算起

再經過1個月正常的零事故試運轉

以確認高鐵具備通車所需的安全整合營運能力。

因11月24日曾發生巡軌車出軌意外

所以最快要到12月24日後

才可能獲得交通部的營運許可

何煖軒說

未來交通部每週將召開督導會議

請高鐵公司一同列席說明

確認是否有確實執行。

至於事故定義方式

何煖軒表示

將緣用現有相關鐵路法來界定

一個月內若再有事故發生

將歸零重新計算。

最後

履勘委員對高鐵4分鐘密集發車能力、單軌雙向營運及超車避車功能仍有疑慮

認為核心機電系統

尤其是號誌系統的功能及其他子系統間的整合情形缺乏實證

要求高鐵公司必須再提出證據。

高鐵已確定12月初無法通車

12月7日是否將如期舉辦通車典禮?高鐵公司公關協理賈先德表示

將尊重董事會的決議

對於履勘總結會議的要求

高鐵公司也會盡量配合達成。

參考資料 全民電子報新聞
板大說的-和座車-旅客舒暢安全有一定差距0何謂高鐵...從招標到興建硬體與採購軟體.與民眾不能預知也無從知的高速鐵道作業程序既將營運的揍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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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112903224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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